1.公司档案存档流程

2.如何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3.超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4.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5.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6.求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土建类有哪些_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提高城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建设档案收集、整理、移交、接收、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标准、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城乡建设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便于社会有效利用。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应当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城乡建设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第五条 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市城建档案馆、区(县)城建档案馆(室)(以下统称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保护、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自然、生态环境、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和电力、通讯等行业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委托,依照本办法负责下列工作:

宣传贯彻有关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查处。

负责接收本办法规定移交的城乡建设档案,收集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珍贵历史档案,并集中保管。

草拟城乡建设档案发展规划,制定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业务技术规范。

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参加省、市档案主管部门组织的重点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工作。

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好馆藏档案的编纂研究、信息公开、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培训城乡建设档案业务人员。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章 收集、整理、移交和接收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材料:

建设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市政设施工程档案;管线工程档案;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村镇建设工程档案;军事工程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乡行政区域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乡建设档案、资料。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一)建设工程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二)建设工程在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内的,向所在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后须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时限、内容和要求,并将已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时告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国家部委和省发改部门审批的在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项目函告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第十条 城乡建设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责任制,健全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和保护工作,并保证城乡建设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档案形成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规范,与工程进度同步收集、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整理建设工程档案不得少于两套,编制、整理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

公司档案存档流程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工程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组卷、传递、借阅管理,确保满足工程施工和移交、归档要求。

2.名词解释

各专业指:锅炉专业、汽机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焊接专业。

3.归口管理和划分

3.1 工程部为项目部工程资料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部各部门为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资料管理对口责任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分阶段或竣工时向资料管理人员提交归档,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向业主移交和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3.2工程资料的存档划分:

3.2.1工程管理文件资料: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3.3 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和人员网络

工程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由项目总工组织,建立项目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应包括各部、室、专业组、专业公司等),明确负责人(负责人应为本现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单位资料管理员。

4.文件的编写

文件资料的编写按以下规定执行(业主无特殊要求时)

4.1文件的编写一律用A4纸张,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黑色墨水书写亦可)的打印件。规格要求参考作业指导书标准样式(尺寸及页边距)。

4.2文件必需用双钉装钉(横向、竖向均可)装钉尺寸要求如下:①横向装钉的,左侧留装订线2.5cm,上边距2(5cm,右边距、下边距1.5cm;②纵向装钉的,上下留出2(5cm的距离;③钉与纸张的边缘留出1cm的距离。对复印件A4纸竖向左侧装订线留2.5cm。

4.3正文文字一律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标题为小三号宋体。

凡是正文应有页眉和页脚,页眉页脚均使用五号,页脚居中设置。

页脚使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从“第001号”开始,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及某一文件的附图无正文的部分,不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完整的基建工程档案,提高基建档案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范围:

上级发文、本处文件、各项报告批文、招投标文件;各类合同及附件、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监理文件、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及各种验收证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施工图、财产移交手续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

二、资料收集与管理:

1.上级发文原件由办公室收存,文件使用人员留复印件。

2.工程档案资料按项目收集。

3.工程立项开始及在建期间:报告、承匕文、设计资料、图纸由报批人和委托人收存;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合同等按照相应管理制度收存;监理文件、施工日志、竣工图各种验收证件,由工程管理科收存;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件与设备说明书等由材料科收存。

4.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项目负责人将全部工程档案收集后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装订成册,送交档案馆或院内存档。

5.审计结论及财产移交手续直接由资料室收存。

三、为配合学院维修管理和使用单位的需求,各项工程的有关文件资料还应做出备份文件,供各有关部门存档使用。

四、基建档案由建设开发处办公室派专人管理。

以上是一些参考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家提供:

回答者: 合易管理咨询 | 十四级 | 2010-7-21 15:38

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1.施工技术管理

2.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及竣工文件材料:

1〉可行性研究方案;

2〉任务书及批复;

3〉工程项目申请,批准文件;

4〉征地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5〉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6〉工程方案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7〉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审批文件;

8〉规划许可证或施工执照;

9〉开工报告;

10〉施工任务证明书;

11〉准予开工证明书;

12〉委托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员通知书;

13〉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等文件;

14〉与工程有关的会计记要(贯穿全过程);

15〉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16〉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17〉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第二部分:各种建筑材料合格证、准用证、施工试验报告:

1〉钢材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及检验报告(钢筋型钢);

2〉钢材焊接检验报告及焊条合格证、焊工操作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及复验报告;

4〉砖、砂、石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含建筑用水检验报告);

5〉防水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试验报告(含保温材料合格证);

6〉构件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7〉外加剂的合格证、准用证;

8〉暖卫生与煤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9〉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11〉土壤试验;

12〉砂浆配合比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3〉砼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现场预应力砼试验;

15〉其它。

第三部分: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定位放线、基础、结构验收、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图纸会审;

2〉设计变更;

3〉定位放线;

4〉基础验收:

5〉结构验收;

6〉地基处理;

7〉地基钎探;

8〉桩基础施工记录;

9〉结构吊装、预制砼、楼板安装记录;

10〉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11〉沉降观测记录;

12〉施工测温记录;

13〉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14〉通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6〉地基验槽;

17〉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8〉主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9〉楼地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0〉屋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1〉暖卫生与煤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电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3〉通风与空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4〉电梯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5〉工程分项使用功能检测记录:包括内容分四个方面共13项(原1l项)

1)烟道,楼板堵孔情况检查记录;

2)地漏安装、厕所、卫生间、阳台、地面坡向及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3)卷材屋面防水施工检查记录;

4)给水(暖)管道系统清洗记录;

5)(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6)排水管道灌水(雨水)静压试验记录;

7)散热器组装后压力试验记录;

8)给水(暖)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9)照明线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0)普通电器设备安装动态检查记录;

11)防雷及电器设备接地电阻测试验收记录;

12)防水工程渗、漏试验的记录表;

13)管道通球检验记录。

第四部分:单位工程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综合评定表);

2〉单位工程分部质量评定汇总表;

3〉保证项目技术资料核查表;

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表(分部及分项);

6〉主体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7〉地面与楼地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8〉门窗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9〉装饰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0〉屋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1〉暖与煤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2〉电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4〉电梯安装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第五部分: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给排水竣工图;

4〉电气竣工图;

5〉暖竣工图;

6〉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及其它材料:

本归档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安装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检查项目。

回答者: 安防专家组 |

基本酒店安全管理制度(五)

生火灾时组织自救操作制度

1、报警通报

发现火灾时,首先要把火灾的信息传给消防控制中心、酒店值班的负责人、公安消防队和需要疏散的旅客;召集中的各部员工到达着火楼层扑救。

(1)一旦着火,火灾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传到本层服务员和消防控制中心;

(2)本层服务员和消防中心值班员立即到现场确认是否成灾;

(3)确认起火便通知单位值班负责人、公安消防队,召集各部员工到场;

(4)单位值班负责人到场后,决定需要疏散并组织到场员工进行灭火救人工作;

(5)根据单位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向需要疏散旅客发出通报。

2、疏散抢救

火灾发生后,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是组织指挥疏散与抢救着火层以上的人员。

(1)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负责引导客人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动不便的旅客撤离险境,检查是否有人留在火层内需要抢救出来,接待安置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客人,并稳定客人情绪。

(2)疏散次序。先从着火房间及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疏散,再疏散着火层以下各层。疏散时青状年通过安全楼梯疏散,行动不便的人员则护送他们从消防电梯疏散;并对火层以下的客人做好安抚工作,并劝其不要随处乱跑。

(3)指导自救。指导自救分别由服务员带领或通过楼内通信设备指导方式进行。组织服务员鼓励或带领旅客沿着消防楼梯冲过烟雾下楼;对不能预定的消防楼梯疏散时,由服务员带领旅客登上天台上风口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喷射掩护;对于被困人员增强自救信心,引导启发他们就地取材选择如下自救方法:使用床单、窗帘、台布等连接起来作救生绳,把一头固紧,沿布绳降落到下一层;封闭门窗,堵孔洞防止烟雾窜入房间,用水泼在门窗上降温,留在房间等待营救。

(4)注意安全。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哨岗向疏散人员指明方向,防止疏散人员误入走道,并劝导疏散人员有秩序地疏散,及时清除路障,保持路道畅通无阻。使用消防电梯疏散人员时要有专人操作,约定好联络信号,以便电梯出故障时取营救措施。组织灭火时要观察客房火势发展蔓延过程,一般情况下是先从下向上,遇阴向水平发展,再从门窗竖井孔洞等开口部位向上下左右蔓延,因此组织灭火时道先要堵住火势向外蔓延,把火势控制在着火房间内予以扑灭。

1)启动消防水泵,满足着火层以上各层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2)关闭防火分区的火大门;

3)派出人员携带灭工具到着火房间的相邻房间和上下层的房间,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的火焰;

4)使用水流灭火时,要正确操纵水枪射水,一般应先窗后内,先上后下,从窗户的房顶部之字形摆动喷射,向后移动到角落处,把房顶和开口部位的火势扑灭后,再射向起火部位。

3、防烟排烟

在扑救高层建筑初期火灾时,为了降低烟气毒性,防止烟气扩散,取防烟、排烟措施是保证人员安全加快灭火进程的必要措施,具体措施有:

(1)启动送风排烟设备,对疏散楼梯间、前室保持正压送风排烟;

(2)启开疏散楼梯的自然通风窗;

(3)把客用电梯全部降至道层锁好,并禁止使用;

(4)使用湿毛巾捂住鼻口匍匐地面的防烟方法。

4、注意防爆

一是防止易燃物体受热而产生的爆炸,二是防止产生轰燃。因此在扑火时,要注意做到:

(1)把处于或可能受火势威胁的易燃物品,迅速清理出楼外;

(2)对受火势威胁的石油产品贮罐用水喷洒,使灾害冷却;

(3)扑救客房火灾时要坚持正确射流的方法,防止轰燃的发生。

5、现场救护

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应组织单位医务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护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安全警戒

为保证扑救、疏散与抢救人员的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必须对大楼内外取安全警卫措施。安全警戒部位,包括在大楼、大楼首层入口、着火层等分别设置警戒区和警卫人员,其任务是:

(1)大楼:清除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持好大楼的秩序,迎接消防队,为消防队迅速到达火场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2)大楼首层出入口: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看管好从着火楼层疏散下来的物件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指导消防队进入着火层;

(3)着火层下一层:不准客人进入或再登上着火楼层,防止坏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或乘机制造混乱,保护好消防装备器材,指导疏散人流向下层有秩序地撤离。

7、通讯联络

保持大楼内着火层与消防控制中心、前后方的通信联络,使预定的灭火疏散应急方案顺利实施。

(1)楼内的电话、楼层服务台的电话要设专人值班及时对话;

(2)值班经理与消防中心、着火层以上各层、供水供电部门保持联系有条件时最好设置无线电通信网;

(3)设立通信人员,负责口语通信联络,担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各部位位置和各部的负责人。

8、后勤保障

(1)保证灭火器材;

(2)保证水电供应不间断;

(3)积极协助救援单位,提供支援项目,保障器材供应。

9、以上事项必须在着火后5——7分钟内完成。

如何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存档流程

 各项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基建工程事业部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制定本制度是必需的。下面是我为你整理了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希望能帮助到您。

公司档案存档流程 篇1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

 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公司档案存档流程 篇2

 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本文是一篇办公室员工规章制度,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四、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直属主管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三、负责公司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公司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

 七、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收发传真等。

 第三章工作规范

 一、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守则细则执行。

 二、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第四章办公室事务管理

 一、文书管理制度

 文件是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本制度中,文件特指公司内外部发文文件;而文书特指内部一般性传阅资料。档案是文书基础上形成的,档案是文书的延续。现把文件、文书、档案统归于文书管理,并对文书管理制度做以下规定。

 (一)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内容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公司档案存档流程 篇3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包括: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一、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1、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2、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3、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摆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二、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2、公司收到的公文,如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3、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和照片、录音、录像等;

 4、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5、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6、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7、公司的各种工作、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8、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9、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10、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11、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12、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13、财务档案资料;

 14、各种实物档案;

 15、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例如:

 1)工程部: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竣工图和声像材料(亦即内业资料、竣工资料、设备说明书等);其中前期文件由工程部负责收集,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文书如外送文件、外来文件、有关人员出差带回来的文件等;

 2)客服部:合同评审记录、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广告宣传资料、客户资料、市场调研资料、外送文件、外来文件等;客户投诉记录、处理方案、落实反馈记录、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分析记录等

 3)管理部及办公室:联络函、活动、外送文件、外来文件等。

 三、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2、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办公室以影印本归档。

 3、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4、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5、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四、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1、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1)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2)重要文件,如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3)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4)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5)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2、定期归档

 1)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办公室;

 2)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办公室;

 3、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1)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2)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上传数据。

 3)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办公室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办公室核实后刻录成光盘并将数据上传到公司的云端保管。

 五、档案保管

 1、档案编号

 1)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定》,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3)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4)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办公室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5)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六、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5、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6、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7、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8、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9、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10、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七、档案保密要求

 1、档案管理员和借阅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

 3、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办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项目经理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4、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部门总监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6、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档案借阅、借出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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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平时归卷

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 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三十条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三条 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三十四条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 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 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 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 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 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 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 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 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 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 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 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复制的希望你满意。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4、病需出示病证明书。5、事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证复印件整理归档。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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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接收、保管、利用和管理等活动。

地下管线信息和档案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第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信息共享的原则,确保城建档案完整收集、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第五条 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协调城建档案工作,制定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划、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城建档案工作,依法查处城建档案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全市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建立城建档案业务系统;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城建档案馆(室)是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管理和利用,指导建设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第六条 建设、水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工程各主体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部门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稽查或者检查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档案的形成质量(包括文件的原始性、记载内容的真实准确、签署用章的完备有效等)纳入稽查或者检查范围,以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第七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城建档案业务系统,整合城建档案信息,实现城建档案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使用统一的城建档案业务系统,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馆(室)藏城建档案的数字化,并对重要城建档案进行异地异质备份。第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制止或者举报损毁、伪造、篡改城建档案的行为,有权对不依法移交城建档案的行为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市主管部门在接到举报或者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依法处理,并于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实名举报人或者投诉人。第二章 管理范围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接收、管理以下档案资料:

(一)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地下管线档案资料;

(三)城市勘察和城市规划编制成果档案;

(四)城市建设科研档案;

(五)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一款第(一)项中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工程档案具体目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 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由宝安区、龙岗区建设部门批准开工建设且不属于市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的,其建设工程档案由宝安区、龙岗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接收、管理。

宝安区、龙岗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所接收、管理的建设工程档案电子目录、建设工程竣工图电子文件和未按期移交归档的建设工程名单。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工作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同步管理工作。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下统称参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求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档案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定。

第2条管理部门

行政管理部是企业文书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第二章企业档案管理体制

第3条归档范围

(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企业的各种工作、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批示等。

(4)本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6)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8)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9)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

(10)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

(11)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

(12)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第4条管理部门

(1)企业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2)企业设立四个档案管理点,分管各类文件、资料档案。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所需各类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人力部负责企业所有人员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财务部负责所有财务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其他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同时负责其他部门移交档案的管理。

(3)各档案点管理的文件、资料及制度各部门不得随意处置,由行政管理部定期归档统一处理。

第三章平时归卷

第5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6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7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8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第四章立卷

第9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10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11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件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应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件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件立卷。

第12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应放在复文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13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第14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15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第16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五章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第17条企业内档案利用的方式

(1)提供档案原件。

(2)提供档案复印件。

(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第18条借阅管理

(1)凡需使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调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2)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____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4)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5)外单位借阅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摘抄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第六章档案销毁管理

第19条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第20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第21条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第七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补充,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档案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三)归档范围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等文件材料。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第十五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第十六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方面的文件材料。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四)平时归卷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第二十一条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第二十二条 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第二十三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第二十四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第二十五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第二十六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第二十七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第三十条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第三十一条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第三十二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第三十三条 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第三十四条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二、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 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第五条 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第六条 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第七条 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第八条 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第十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第十一条 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第十三条 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十四条 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第十五条 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第十六条 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第十八条 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第十九条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第二十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第二十一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第二十四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第二十五条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第二十六条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第二十七条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