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和回函有什么区别_复函

批复与复函的区别有以下三点:行文方向不同;尾语明显有别;两者的语气必须有别。

1、行文方向不同。

尽管两个文种都属法定行政公文文种,但一个是下行文,一个是平行文。收到下级机关的请示,应该回之以批复;收到不相隶属机关的请批函以及领导机关转来的下级机关请示,只能回之以复函。

2、尾语明显有别。

不同的公文文种具有不同的结尾用语:写给下级机关的批复,尾语可使用严肃的要求式尾语或专用尾语“特此批复”;写给不相隶属机关的复函,就不可使用这样的尾语,只能使用适合行文关系和文种的尾语,如“特此函复”。而“此复”这个尾语,两者都可以使用。

3、两者的语气必须有别。

不同行文方向和行文关系的公文文种,使用的行文语气也是截然不同的。批复是下行文,语气可坚定严肃;复函属平行文,态度要鲜明,但语气应相对委婉,不应给人以“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忘乎所以、盛气凌人的感觉。

批复的写法:

1、标题: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2、主送机关: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批复不能越级行文。

3、正文: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

含义不同、内容不同等。

回函是指对来函的回复。复函是对方针对我方提出的报文(如邀请、请示、报告等)予以答复时使用的公文。简单来说,复函主要是解决来函中提出的问题或情况进行明确的答复。

回函是发一封信函给别人,然后给别人回复信函,只有这一种情况。复函不仅有回函的含义,还包括发了一封信之后,又补发了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