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证_转学证明
1.小学转学证明书样本
2.转学证明该如何办理
3.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4.转学证明是转入学校开还是转出学校开
小学生转学,一定要办理转学证,这样才会使学生有完整的学籍。不办理转学证的话,在学籍上会有空白,日后在升初中时会因为学籍不完整而被取消升学资格。
小学生转学,如果原学校与所转的学校在同一区、县内,可以到所转学校的中心校办理转学手续;如果跨区、县甚至于跨省、市,要到原学校的上级单位——教育局去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转学证流程: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等候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
4.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5.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扩展资料:
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从2009年,教育部就已经开始关注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的问题,2010年的时候开始在全国部署,要求全国的中小学生所有的学校能够为孩子们建立一个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到了2013年,全国初步建成管理系统。
如果今后有这样一个学籍系统的时候,像刚才提到一个人就有一个学籍号,这个还会学籍跟着每一个学生,如果他转学这个学籍号也会跟着走。在一些地方可能会出现这种学籍的取得、变动、丧失或者环节等方面管理不够严谨这样的情况,也就是说学生转学了但是他的学籍并没有跟上。?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建成投用,届时每名中小学生都将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编码,该系统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实行一次集,对学生进行全国统一编码,实现每名学生编码全国唯一,终身使用,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目标是构建覆盖全国的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对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全国中小学学生(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模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管理模块、校车管理模块。
参考资料:
小学转学证明书样本
办理转学手续需要的证件:
1、户籍迁移证明;
2、书面转学申请;
3、转学联系单;
4、带上监护人的和转校人的明;
5、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
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学的流程:
1、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3、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
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5、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6、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入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转学证明该如何办理
如图所示:
向转出学校提出失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同意后,转出学校提供学籍表,到转入学校联系。
转入学校根据所提供的学籍信息1~2项关键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转学申请。
扩展资料:
学生转出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证明。
2、初中学生转出,家属长持转学证明及该生户口,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学回执送交该生转出学校,并提取档案。城区中学之间不准学生转学,只办理去外地就读的转出手续。
3、城区小学生在本市内转学,必须持该生户口、父母房产证和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乡镇间小学生转学直接到中心校办理手续。
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证明办理流程:向转出学校提出失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同意后,转出学校提供学籍表,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业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将转入、转出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属市教育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转学证明是转入学校开还是转出学校开
当然可转学,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 。如果转学的话流程如下
接收证明由接受学校开出接收证明(接收证明可以防止转错学校)
转学证明家长拿着接收证明去原学校办理转学证明,注意转学证明应该是四张(2张转学证明,2张转学回执)
盖章拿着这四张手续去就读学校在“转入学校”一栏里盖章,然后到转入学校的主管部门(也就是教育局)盖章
留下转学回执拿着盖完章的四张手续去原学校盖章,并留下一张转学回执,再到原学校所在的教育局盖章,也留下一张转学回执。
交给就读学校拿着剩下的盖完章的两张手续交给就读学校,由就读学校交给教育局一张,就读学校留一张。
网上操作网上的转学步骤由学籍管理员操作,不需要家长过问。
综述:转学申请表由转出校开具。
转学证明一般由转出学校开具,交由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使用。现在我国实行网上学籍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办事简化流程的要求,现在转学一般在网上办理,不需要出具纸质证明。
转学简介: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办事流程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看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询问具体解决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看护人向在读学校提议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认可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量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解决有关手续。家长需提交的手续包括: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2.学生本人和爸妈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寓居住房的房屋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转学申请书注意事项
1。转学申请书由申请人向学校提出,是否批准由学校决定。中小学生转学一般在经学校同意后,填写转学证即可;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的程序比较复杂。学校具体办理转学事务的的机构一般是教务部门,学生在办理转学手续时要详细咨询有关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2。学生转学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中小学生因父母工作异动、父母外出务工或投亲靠友或其他正当理由都可申请转学。但据相关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只有在患有疾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本校继续学习时才能申请转学,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在申请中一定要具体写明理由,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的,应随申请书一并提交。
3。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经转出和转入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法律依据:
《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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