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息休制度

2.国家休制度规定是什么

3.休制度

4.公务员的休制度是怎样的?

5.我国休制度多少天

6.国家规定休天数

休假制度_劳动法规定休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休制度除了法定节日以外还有哪些?

休,及劳动者带薪休息,是法定的劳动者免于上班并且有工资保障的休息时间。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休,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法定节日。即《劳动法》第40条所规定的。

(2)年休。对于这种休,将在下面第45条进行解释。

(3)探亲。探亲,是指法定的给予家属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期,我国现行法规中关于探亲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第一,享受探亲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就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母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二,探亲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一次,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一次,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一次,期为20天。探亲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上述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四)其他期。除了上述期之外,一规定还有女职工产、职工婚丧等。对于女职工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对于婚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和路程问题的规定》指出,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的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当然这一期的适用是有特定的范围限制的,仅限于国营企业职工

休息休制度

休息时间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每个工作日内,为了减少劳动者的疲劳和紧张状态,给予劳动者必要的休息和用餐时间即午休时间。一般为一小时,不得少于半小时。实行轮班制的单位,在调换班次时,不得使劳动者连续工作两班。

2、每周公休日。国家规定,一般每周工作5天半,劳动者可享有一天半的公休日。特殊行业如供电、供水等可从实际情况出发,依法安排休息日。

3、每年法定节日,如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上述节日适逢公日,顺延补。

4、职工探亲。职工探亲,是指与父母与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在一定时期内,回家团聚的期,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

5、年休。年休是指职工每年在一定时期内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的连续休息的时间。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具体办法由院规定。

6、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基层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奖励职工进行疗养期间的休息。

一般来说,休息时间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一般由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的国家允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具体办法由院规定。

国家休制度规定是什么

一、基本概念

休息休制度是有关劳动者休息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是对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休息权这一基本权利的制度保障。其中,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外,免于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自由时间。

二、休息休的基本类型

第一,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也称为工间休息。

工间休息是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工间休息在劳动者连续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有利于帮助劳动者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精力,长短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不计入工作时间。

第二,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也称为日间休息。

日间休息是指临近的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即从上一个工作日结束之时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之前的休息时间,我国实行8小时工作制,劳动者享有的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一般为15至16小时,保证劳动者的体力和精力得到恢复。。

第三,周休息时间,也称为周休。

周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之后的休息时间。我国标准工时制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即每周工作五天,有两天的休息日,俗称双休日。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也要保证必要的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安排劳动者串休或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时,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法定节日。

法定节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放的节日。法定节日不仅与休息时间、休息日一样具有保障休息权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法定节日还蕴涵着文化的意义,体现和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的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法定节日。在法定节日内全民公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可以安排补休,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五,其他休。

在我国,劳动者还享有带薪年休、事、病、婚、丧、探亲、产等休。

法定节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放的节日。法定节日不仅与休息时间、休息日一样具有保障休息权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法定节日还蕴涵着文化的意义,体现和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

一、全体公民放的节日

1、新年(元旦),放1天(1月1日);

2、春节,放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1天;

4、中国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半天。

三、少数民族法定日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日期。

休制度

法律分析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10天满20年的,年休15天。国家法定休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的期。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以下简称年休)。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职工在年休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10天满20年的,年休15天。

国家法定休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的期。

公务员的休制度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休制度,是为保障职工享有休息权而实行的定期休的制度。各国一般均由劳动法作出规定。中国宪法提出要规定职工休制度。根据劳动法等规定,现行休制度包括的内容有:公休日、法定节日、探亲、年休以及由于职业特点或其他特殊需要而规定的休。按现行制度,各种休日均带有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劳动安全卫生、保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我国休制度多少天

1、工时制度

公务员除法定节日外,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法定节日分别是: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少数民族还有自己的节日)。

2、探亲制度

公务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期为30天;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未婚者原则上可每年给予一次,期为20天,已婚者每四年给一次,期为20天。

上述期不包括路途时间,在规定的探亲期和路程期内,按本人标准工资发给工资。探望配偶和未婚者探望父母的,其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者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处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3、年休制度

公务员根据工作任务、岗位、资历等不同情况,每年可安排不超过两周的休。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

目前,参照《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工作的通知》规定: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5年的,休3天,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休7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10天;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休15天;工作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休20天。

4、产制度

女性公务员产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15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生意见给15~30天,怀孕超过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给予42天产。产期间工资照发。

怀孕和分娩期间在本单位医疗机构或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前检查时间算工作时间。

5、病待遇

公务人员病期间,经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按下列情况享受相应:

病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如果职工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如果工作年限已满10年,则工资照发;

病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如果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80%;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国家规定休天数

法律主观: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制度。 劳动法 规定,一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制度, 二是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休息办法; 三是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 国庆节 ; (五)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休节日。

法律客观:

休从汉代起就有,源于为了让朝中官员可每五天返家沐浴。现在的休日又称“公休日”。指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公休日制度公休日又称“公休日”。指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日。由于中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0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法定节日制度法定节日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年休⒈享受年休的范围和对象:⑴享受年休的范围为全省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⑵享受年休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⑶年休的期中国院12月7日举行的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条例》。该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以下简称年休)。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职工在年休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15天。国家法定休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的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其休天数多于年休天数的;(二)职工请事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年休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工资报酬。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院人事部门、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探亲制度探亲是指给予与配偶和父母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回家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期的制度。中国自1958开始实行探亲制度,1981重新修订颁布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未婚者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一次,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一次,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一次,期为20天。探亲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上述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婚⒈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⒉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15天(含3天法定婚)。⒊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⒋在探亲(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期。⒌婚包括公休和法定。⒍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不能享受晚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具体办法由院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具体办法由院规定。目前,院尚未颁布带薪年休办法。劳动部1995年8月11日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行新工时制度后,企业职工原有的年休制度仍然实行。在院尚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企业可以按照1991年6月15日中央、院《关于职工休问题的通知》,安排职工休。

公休国家规定天数一般是11天。我国法定节日分三种,一种是全体公民放的节日,另一种是部分公民放的节日,其中全体公民放的法定节日总共有十一天,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

公休包括“公休日和公共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制度。公休日。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日也称公休日或者休息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4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公共日。指全体公民享受到日,如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不含部分公民享受到的日,如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等。公休是对人的休闲权利的一种尊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标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休闲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公休使人们拥有更多的时间在紧张的工作和生活中放松身心。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的节日:

(一)新年,放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1天;

(四)中国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的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部分公民放的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